第144章 不堪入目-《重返13岁,渣爹干妈颤抖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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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星强这个人渣!

    这几个文件夹,应该是按女孩姓名命名的。

    她点开看了一眼缩略图,全是限制级。

    这个人渣作了多少恶啊!

    这应该能算作证据吧,一查图片和视频来源,就查出来了!

    她关了电脑,决定明天就把电脑送到乐秀兰那里,让乐秀兰去报警。

    放电脑的时候,她突然发现电脑包的夹层有东西,厚厚的。

    打开,里面是一个白色档案袋,上面印着太平车险的LOGO。

    再打开档案袋,里面是一份保险合同。

    意外险,保额六百万。

    被保险人,于岚。

    受益人:于化一,吴春盈,于清清。

    投保人:陈星强。

    投保日期是九个月前。

    这就有点意思了,陈星强给自己媳妇买了一份高额意外险,但受益人不是他,而是于岚的父母,于清清这个名字,听妈妈说过,是于岚和陈星强的女儿。

    保险合同装得这么隐蔽,一定有问题。

    凌玖玖去敲了敲妈妈的卧室门,妈妈还没睡。

    她把这份合同递过去。

    “陈星强给她老婆买了一份高额意外险。妈你别管我在哪儿弄来的,这份合同,你怎么看?”

    江秋映张了张嘴,她刚想问从哪弄来的。

    既然女儿不让问,那就不问了。

    她翻了翻那份保险合同,笑了,说道:

    “这合同应该不是于岚买的,她那么高傲的人,怎么可能突然给自己买这么一份意外险,这不是咒自己吗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是陈星强买的,为什么受益人不写他自己呢,写的是于岚的父母和他女儿。”凌玖玖问。

    “也许这是陈星强的障眼法,他不图钱,只想让于岚死,所以受益人不写自己,这样他就没有嫌疑了。陈星自己有公司,挺赚钱的。对,应该就是这样,他不图钱,他就是想让于岚死。唉,男人心硬起来真可怕,受不了控制可以离婚啊,他却想让她死……”

    “妈,我有个想法,我用我的QQ加于岚,然后把这份合同匿名发给她,再跟她写几个字,就写,陈星强,杀妻骗保……”

    “行!”江秋映一拍巴掌:

    “于岚本来疑心就重,她若是怀疑陈星强要杀她,肯定不会放过陈星强的,她那么狠,杀了陈星强都有可能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凌玖玖点点头,也只能这样了,她其实非常不想跟陈星强接触,那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抵触。

    一会儿就加于岚QQ,把保险合同发过去。她牵个线,让于岚和陈星强自己斗吧。

    明天再把笔记本送到乐秀兰那里,让乐秀兰去报警。

    她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是个周六,凌玖玖一早就去了乐秀兰的店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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