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1章 把孩子送走-《重返13岁,渣爹干妈颤抖吧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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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郑落梅摇摇头,心里猛的一疼。

    她没有娘家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很小的时候,郑落梅就知道自己家不一样。

    父亲是个瘸子,活得很卑微,见谁都点头哈腰的问好,平时就挑着担走街串巷给人剃头。

    她对母亲只有极模糊的印象,母亲是个疯子,身上常年有很重的尿骚味,她四五岁的时候,母亲彻底从她生活中消失了。

    幼年的她,还不知道为什么镇上那么多人家,只有自己家这么艰难。

    后来,慢慢大了,从父亲偶尔跟她说的只字片语里,她明白了自己家是怎么回事。

    安州最南边的太平镇,解放前有一家地主大户,姓郑。

    据说太平镇大街整条街的房子都是郑家的。大半个太平镇的田地都姓郑。

    后来,这个家就家破人亡了。大地主六个儿子,有的被打死,有的服毒,有的上吊,最后只剩姨太太生的最小的儿子活着,但也被打断了腿,是年十一岁。

    这个小儿子原名叫郑之厚,表字元朴。但这些都随着时代逝去了,这个小儿子后来被赋予了一个全新的名字,叫郑向新。

    郑向新也不知自己是怎么长大的,反正,他瘸着腿把自己养大了。

    成年后,他有了手艺,就是走街串巷的剃头匠,剃一个头,五分钱,后来一毛,后来五毛,不敢多收,怕有罪。

    再后来,那段历史慢慢被尘封,郑向新在去乡下剃头时,一个外乡人见他老实,把自己女儿嫁给他。

    也可以说是卖给他吧,人有点不正常,总是不知道穿衣服。有了家,郑向新就不走街串巷了,他在家门口支了个剃头的小铺子。

    再后来,他有了个女儿,郑家总算有后了。

    女儿五岁那年,傻妻丢了,以往傻妻也总是跑丢,他都会走街串巷去找,可是如今他有了女儿,他顾着女儿,就无法走远了找。

    郑向新便是郑落梅的父亲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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